热线电话:15912561888

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主营: 公司注册,代理记账,税务办理,餐饮许可,建筑资质代办

天助网 > 商铺首页 > 公司概况
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商盟会员 |    
企业等级: 商盟会员
经营模式:
所在地区:
联系卖家: 张经理   
手机号码: 15912561888
公司地址: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池畔小区14幢2306室
公司资讯

有限公司变更推荐诚信企业推荐

2020-10-08






既然在《公司的法》中没有找到明确答案,我们再看一下行政的法规的规定。2014年2月19日发布的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是专门规范公司登记行为的行政的法规,该《条例》第二条明文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统称“公司”)设立、变更、终止,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。同时,第四条明文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。







《公司的法》第九十五条出现在“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”有着立法的历史因素。根据1993年的《公司的法》第九十八条规定“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,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,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。”第九十九条规定“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,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。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,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,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。”







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,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,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公司,按《公司的法》规定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。因此,从中国证监会审核角度考虑,《手次公开发行固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》并未要求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进行资产评估。

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会计、税务、管理咨询服务。






首页 | 公司概况 | 供应信息 | 公司资讯 | 联系我们

昆明晨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:0871-65302000 传真:0871-65302000 联系人:张经理 15912561888

地址: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池畔小区14幢2306室 主营产品:公司注册,代理记账,税务办理,餐饮许可,建筑资质代办

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: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191121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
商盟客服

您好,欢迎莅临云南晨驰,欢迎咨询...